浙江温州市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一家超市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开出了一张高达20万元的罚单。这起案件并非偶然的首次违规,而是该超市在监管部门多次责令改正后,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必然结果,其行为严重挑战了食品安全的法律底线,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事件回顾:漠视法规,屡查屡犯
据了解,泰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多次发现该超市在食品销售环节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部分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以及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不达标等。这些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
面对执法人员的指正和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该超市经营者起初承诺整改,但在后续的“回头看”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其整改流于形式,关键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出现了新的违规行为。这种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漠视和对整改要求的敷衍,体现了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
依法严惩:顶格处罚,彰显决心
鉴于该超市违法情节严重,且在监管部门教育督促后仍拒不改正,其行为已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所指的“情节严重”情形。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法律规定,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处罚力度,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最严厉的处罚”原则。20万元的重罚,不仅是对违法经营者的经济惩戒,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食品安全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深层反思:警钟长鸣,责任如山
这起案件绝非孤例。它暴露出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经营理念缺失的深层次问题。将利润置于消费者健康之上,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是导致其屡教不改的根本原因。
此案也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 主体责任必须夯实: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过程控制、不合格食品召回等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
- 敬畏之心不可缺失:必须对法律心存敬畏,对生命心存敬畏。任何侥幸心理和短期逐利行为,在日益严密的法律体系和监管常态下都无所遁形,最终只会导致“失道寡助”,甚至面临法律的严惩和市场的淘汰。
- 监管利剑始终高悬:此案也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借助“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监管将更加精准、高效,对违法行为的打击也将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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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浙江泰顺这起超市被重罚20万元的案例,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它告诫所有市场参与者,守法经营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诚信自律是赢得市场的关键。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经营者自觉履行责任,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消费者积极监督,才能构筑起坚固的食品安全防线,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